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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招生范围

建筑工程与空间信息学院

工程管理

80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门类和管理学学科门类(非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40

除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以外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40

理学学科门类和工学学科门类(非材料类专业)

生命与医药学院

生物工程

60

理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学科门类和工学学科门类(非生物工程类专业)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100

除统计学类以外专业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0

理学学科门类和工学学科门类(非电子信息类专业)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160

除中国语言文学类以外专业

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考生志愿和考核结果,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可自主调整和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

  (二)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23年发布)。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网址: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zx.sdut.edu.cn/)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8:00-2023年6月22日18:00

  (四)报名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位证书;

  3.毕业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照片:照片文件采用JPG格式,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X高640像素,分辨率300 dpi,24位真彩色,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 KB至40 KB;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注:所有上传材料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且图片清晰。

 

四、资格审核及面试名单确定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情况,按专业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2023年6月26日前在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注: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五、面试安排

 

学院

招生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建筑工程与空间信息学院

工程管理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12号教学楼340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12号教学楼44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13号教学楼159

生命与医药学院

生物工程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13号教学楼270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15号教学楼43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15号教学楼335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

西校区2号教学楼227

 

六、录取

 

  (一)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5日前在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八、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现场核验及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所在学院。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有关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招生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本简章内容由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校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十一、监督机制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条件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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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